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昊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8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0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昊帆生物”,股票代码为“301393”。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00.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68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40.0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9.491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9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7.75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7%。最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数量为227.245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4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12.754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24.7542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3.7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8.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6.21%。根据《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6,501.9162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94.6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330.1542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3.7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42.6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46.21%。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1192604%,申购倍数为3687.41620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2023年7月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于2023年7月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9.491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9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7.75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7%。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7.245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4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12.754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6月30日(T-1)日公告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截至2023年6月27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7月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7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65个有效配售对象中,27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65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网下申购股数量3,740,010万股。
(三)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3,740,010万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所致。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本次配售未产生余股。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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