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43房(仅限办公用途)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通信”)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公司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并成交,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主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23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13时至2023年5月16日13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并成交,蕙富骐骥持股比例由20.68%下降至15.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6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减少10,400,00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15.3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9,600,000股被冻结,除此之外,不存在所持股份权利其他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汇源通信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 在其他买卖汇源通信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4日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国祥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解放街县前陈9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七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通信”)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汇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资金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竞拍取得汇源通信10,400,000股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13时至2023年5月16日13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持有的汇源通信10,400,000股股票,占汇源通信总股本的5.376%,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9,721,600元(大写:壹亿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0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76%,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汇源通信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国祥
签署日期: 2023年7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国祥
签署日期:2023年7月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国祥
签署日期:2023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1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解除司法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10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8%),因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司法拍卖,蒋国祥先生以最高应价竞得,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持有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被成都中院裁定拍卖,本次拍卖于2023年5月15日13时至2023年5月16日13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即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最终由蒋国祥先生以最高应价竞得。成都中院对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出具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三,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并对上述1040万股公司股份所设定的冻结予以解除。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蕙富骐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1040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蒋国祥先生名下。
二、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蕙富骐骥、蒋国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蕙富骐骥持有公司股份2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
2、蒋国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
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并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蕙富骐骥持有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因被成都中院司法拍卖过户,上述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因此蒋国祥持有的上述过户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
蕙富骐骥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后,蕙富骐骥持有公司股份2960万股。其中,被司法冻结29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被轮候冻结29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五、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三);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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