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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监事熊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于未来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2023年7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监事熊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58,805元,增持总金额已达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监事熊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熊伟先生和胡芳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注:胡芳芳女士曾持有130,000股,以上全部股份皆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该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终止,股份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月17日办理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监事熊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58,805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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