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6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3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的近亲属王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5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的近亲属凌宗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7%。
张海先生、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63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880%。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91,732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0%,且不超过张海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4,591,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0%。
注2: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实际可减持数量,即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5)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王惠英承诺: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则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
(2)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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