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5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不行使“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0月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7月5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0月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格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8元/股调整为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9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不行使“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0月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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