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类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任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杨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利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江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1989年起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历任副处长、事业部主任、处长、副总工程师,曾任成都天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天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起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刘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1400 股。
陈静女士: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天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公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2010年3月起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445118股;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28-87559307;传真:028-87559309;邮箱: boardoffice@elecspn.com;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
刘类骥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副主任、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起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类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405598 股。
高晓峰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起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历任副主任、副处长、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2020年1月起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7740股。
王旭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件事业部副主任、器件事业部主任、市场部主任。2021年5月起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任思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共性技术部工程师、副部长。2022年3月起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7756股。
杨刚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采购经理、副处长、副部长。2022年10月起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2153股。
王利强先生: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13年起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财务部副主任、成都天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王利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66586股。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萍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201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萍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8952股;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28-87559307;传真:028-87559309;邮箱: boardoffice@elecspn.com;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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