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7月5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75万股
2023年7月6日,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以下简称“预留授予”)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内部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6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详见2022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及《柯力传感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5、2022年7月13日,公司以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35,831,91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173,706.93元,转增47,166,382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82,998,292 股。具体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3年5月5日,根据《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调整后7.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24.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2023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柯力传感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7、 2023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内部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4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1.06%。其中本激励计划拟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50名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5万股,预留49万股。
2、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9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2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99.5万股调整为184.002万股,预留部分由49万股调整为45.998万股。公司确定以2022年5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184.0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25元/股。
3、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7人,2022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225.70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84.002万股调整为180.702万股,预留部分由45.998万股调整为45万股。2022 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授予的180.70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4、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3年5月5日,根据《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调整后7.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24.15万股限制性股票。
5、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4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人调整为21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合计23.75万股。2023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23.75万股授予登记已实施完成。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 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实际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结果
1.预留授予日:2023 年5月5日;
2.预留授予数量:23.7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1人;
4.预留授予价格:7.44 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 本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
起计。授予日与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42号),截至2023年6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21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37,5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767,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7,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29,500.00元。变更后公司累计股本人民币为283,235,792.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23.7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3.7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测算,公司本次授予的2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254.84万元,2023年至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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