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3年度第十二期绿色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碳中和债)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N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1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56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10亿元。
2023年度第十二期绿色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碳中和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24时(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TDFI28号)有效期截止日)期间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期间任一时点,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期末每年12月31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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