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050,159.60元。
2.自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
咨询联系人:祁倩
咨询电话:0351-2600968
传真电话:0351-253183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