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171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66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333.34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333.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70%,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40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0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智信精密”股票1,333.3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9,110,13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2,606,818,500股,配号总数为165,213,637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65213637。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140314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6,195.66628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7月1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7月12日(T+2日)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3年7月1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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