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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林启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4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以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相关事项。公司现将有关选举及聘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林启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苏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王红波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第三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务,聘任情况如下:

  (一)总经理:林启军先生

  (二)副总经理:林启群先生、林加连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清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陈清贤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陈清贤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本次所聘任的人员能够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林启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启群先生、林加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陈清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公司聘任内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内审经理:林昊(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徐明聪(简历详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董事、监事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七、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吴龙奇先生、祝锡萍先生、王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对上述换届离任人员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简 历

  陈清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6月至1991年12月,供职于温岭市东角头水产冷冻厂,从事财务工作;1992年至1998年12月,担任温岭市东角头水产冷冻厂主办会计;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浙江省水产进出口公司台州分公司主办会计;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台州市中大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11年5月,担任台州中和鞋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今,担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至今,供职于森林包装,担任水印事业部总经理。

  徐明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森林包装董事长秘书。2020年12月至今,任森林包装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吴龙奇、王一因个人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3、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张孟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4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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