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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鸿启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创思电子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际为鸿启兴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创思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192.3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创思电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鸿启兴、创思电子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鸿启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创思电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电子、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及鸿启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情况

  1、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1RTWRX5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注册资本:2,4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鸿启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了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了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鸿启兴100%股权;创思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鸿启兴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债务人: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创思电子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债务人: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44,142.3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追溯调整后)的35.98%,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29,653.2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追溯调整后)的7.4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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