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28,36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28,36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性股票102.8369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网张榜形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上海璞泰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94,383,539股增加至1,388,767,078股,故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6.83万股调整为213.6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9.34元/股,调整为34.42元/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390,829,959股增加至2,016,703,441股,故在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3.66万股调整为309.80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4.42元/股,调整为23.50元/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
二、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 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5月1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三) 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453494_B01号)以及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考核结果》,本期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人,涉及回购股份数量474,150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的激励对象24人,涉及回购股份数量21,199股。公司已在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前述2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95,349股予以回购注销,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7月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028,369股。
三、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锁情况
本次24名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47,101股,剩余3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解除限售681,268股,合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028,36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16,208,092股的0.05%,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65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权益分派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807万股,包括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回购股份数量474,150股和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而回购股份21,199股,鉴于以上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日,65名核心骨干员工持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2,721股。
四、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4日
(二)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2.8369万股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4月21日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5月17日在中登公司完成登记,截止2023年3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鉴于本期股票期权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涉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870,000份;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的激励对象6人,本期可行权1,333,420份,涉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70,180份;剩余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5,637,600份。本期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人,涉及回购股份数量474,150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的激励对象24人,本期可解除限售347,101股,涉及回购股份数量21,199股;剩余3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解除限售681,268股。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条件和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在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971,020份,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1,028,369股。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3年3月27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外,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尚需依法办理相关行权及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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