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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00万元到29,000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到-5,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000万元到29,000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00万元到-5,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69.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63.54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5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张长虹需向公司支付的335,496,631.49元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70,690,650.03元增长较大,扣除上述因素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告期内,根据上海金融法院的裁定和调解结果,张长虹先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因履行民事判决支付的赔偿款,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前述335,496,631.49元的赔偿款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张长虹先生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及第一笔、第二笔款项合计111,605,316.9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1、临 2023-035)。

  (二)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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