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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关联银行贷款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融资需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以其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和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民生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截止2023年7月10日,公司在民生银行贷款余额45.29亿元,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东方优品已就担保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关联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437.82亿股,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民生银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2,556.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999.28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4.7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69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3、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5、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422.30亿元,负债总额239.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2.6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87.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3.26亿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7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6亿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16.33亿元,负债总额233.1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5.5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80.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4.16亿元。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7亿元。

  四、贷款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人民币8亿元。

  2、还本付息方式:按季结息,一次还本。

  3、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以其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和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五、贷款及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民生银行融资及担保的目的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3.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7.12%,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7.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7.78%;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5.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18%;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6%。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2.25亿元。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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