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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金锋先生、沈军先生、赵凡先生、骞军法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朱亚元先生、傅蔚冈先生、黄法先生、蒋红珍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中朱亚元先生、傅蔚冈先生、黄法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蒋红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并提请股东大会在相应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表决通过是议案一、议案二及议案五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董事及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7月26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黄宇先生、由金锋先生提名郑兴焱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选举的监事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并提请股东大会在相应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董事及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4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恺英网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锋先生、沈军先生、赵凡先生、骞军法先生、朱亚元先生、傅蔚冈先生、黄法先生、蒋红珍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朱亚元先生、傅蔚冈先生、黄法先生、蒋红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拟选举董事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中朱亚元先生、傅蔚冈先生、黄法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蒋红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永聪先生、陈楠先生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新的董事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陈永聪先生、陈楠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金锋先生简历

  金锋先生,1988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于2011年7月至2018年1月历任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市场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及CEO;2018年7月至今任恺英网络董事,于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任恺英网络副董事长,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恺英网络联席董事长,于2019年3月至今任恺英网络董事长。

  截至目前,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6,715,48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金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金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沈军先生简历

  沈军先生,1978年10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沈军先生于2000年6月获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6月获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08年12月获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博士学位。沈军先生于2006年6月至2008年4月历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行政法部副主任和国际法部委员;2008年5月至2018年9月历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副所长。历任浙江省法学会评估法学会副会长、行政法学会理事、浙籍法学家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

  截至目前,沈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05,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沈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沈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沈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赵凡先生简历

  赵凡先生,1978年9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凡先生于2000年7月北京联合大学本科毕业。赵凡先生任北京久世网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贵州金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88,5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赵凡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赵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赵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骞军法先生简历

  骞军法先生,1980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总支副书记,西北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曾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规室经理、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心经理、海南海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工会委员会主席、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部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曾获新财富第十三届、第十九届上市公司金牌董秘、天马奖第八届上市公司优秀董秘、2016年度金治理上市公司优秀董秘、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董秘、2017首届上市公司IR领袖董秘、2020年、2021年、2022年界面新闻年度金勋章董秘、2020年第五届时代金融金桔奖之上市公司创新成长董秘、2021年第七届新浪金麒麟金牌董秘、2021每日经济最佳主板上市公司董秘、2022年财联社精英董秘等。

  截至目前,骞军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骞军法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骞军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骞军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朱亚元先生简历

  朱亚元先生,1965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科学历。朱亚元先生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律师。曾任职浙江广源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亚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亚元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朱亚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朱亚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傅蔚冈先生简历

  傅蔚冈先生,1977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傅蔚冈先生历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现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上海逐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科资本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傅蔚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傅蔚冈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傅蔚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傅蔚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黄法先生简历

  黄法先生,1982年8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04年6月获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黄法先生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审计经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258)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637)独立董事、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法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蒋红珍女士简历

  蒋红珍女士,1979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蒋红珍女士获评美国国务院SUSI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分委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案例研究专委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秘书长等学术兼职。曾访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麻州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大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以及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Asian Law Review, Computer Law & Security Review,?Information Development等中英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研究课题,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参与编撰著作和教材十余部。任上海市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徐汇区区委法律顾问,上海市虹口区、奉贤区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截至目前,蒋红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蒋红珍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蒋红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蒋红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宇先生、郑兴焱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选举的监事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因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陈晶晶女士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对陈晶晶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宇先生简历

  黄宇先生,1979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于2003年7月获上海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商贸旅游学校教师、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月至今在公司法务部任职。

  截至目前,黄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宇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郑兴焱先生简历

  郑兴焱先生,1993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于2017年6月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就职于杭州盛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

  截至目前,郑兴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郑兴焱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郑兴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郑兴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12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可续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害关系人均已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3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1、2、3、4、7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5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2、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且议案5、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联股东对议案4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7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1114

  传真:021-34792517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203181

  电子邮箱:dm@kingnet.com

  联系人:骞军法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7”,投票简称为“恺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eq \o\ac(○,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q \o\ac(○,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q \o\ac(○,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7月20日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恺英网络:002517)股票,现场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单位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股数: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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