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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722.00万股(含)至1,444.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2023年 7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3年2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截止2023年7月7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累计回购股份12,09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86%,最高成交价为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1元/股,成交金额100,006,257.9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伟先生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续的【2】笔股票质押初始合约已构成违约。根据《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分协商,姜伟先生分别于2023年3月1日及2023年3月13日与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作为“浙商期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姜伟先生拟转让3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此之外,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2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34.00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3,573.3239万股(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458.50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096,9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对相关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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