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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2年7月11日

  (二)可行权数量:85.40万份

  (三)可行权人数:56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6人,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20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四)行权价格:3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5年7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注:1、上表已剔除离职所涉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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