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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人变更及关联方代公司 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于近日从关联方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处获悉,海鑫资产于近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全额受让光大银行对公司享有的贷款本金1亿元债权及其附属连带保证、抵押等担保权益;另海科金集团于近日代公司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业务未付剩余租金13,625,678.5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查颖

  4.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鑫资产持有287,749,42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9.98%。海鑫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

  (二)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张俊峰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6.注册资本:273330.4850万元人民币

  7.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科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科金集团持有海鑫资产100%股权,海鑫资产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海鑫资产受让债权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与光大银行签署了编号为ZH39192208001的《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公司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越王发展有限公司及海科金集团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子公司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相应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上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收到光大银行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光大银行与海鑫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海鑫资产同意受让光大银行对公司享有的编号为ZH39192208001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债权及其附属连带保证、抵押等担保权益,转让总价款为贷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公司债权人由光大银行变更为海鑫资产。

  三、海科金集团代偿公司债务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与文科租赁签署了编号为20HZ0037-01及20HZ0037-02的《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合计1亿元,海科金集团对此提供保证担保。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101)。2023年3月,公司与文科租赁签署了编号为20HZ0037-01(A)及20HZ0037-02(A)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对上述租金进行延期至2023年12月15日一次性支付应付未付租金合计19,088,585.02元。以上融资额度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鉴于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程序,预计无法按期支付上述租金,公司以合同保证金5,000,000.00元抵扣部分租金,截至2023年7月7日应付剩余租金13,625,678.58元由海科金集团于2023年7月7日代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海鑫资产本次受让公司债权事项及海科金集团代偿公司部分债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鉴于海鑫资产、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海鑫资产、海科金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债权转让通知书

  2.代偿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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