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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3-074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35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3-07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非布司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非布司他片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批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名称:非布司他片

  二、证书编号:2023S01077

  三、剂型:片剂

  四、规格:40mg

  五、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六、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七、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871

  八、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8年6月29日

  九、上市许可持有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药品生产企业: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非布司他为2-芳基噻唑衍生物,是一种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通过抑制尿酸合成降低血清尿酸浓度。本次非布司他片获批的适应症为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宜昌人福于2021年12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非布司他片的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年度非布司他片在我国城市、县级及乡镇三大终端公立医院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6.5亿元,主要生产厂商为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等。

  本次非布司他片获批,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国内市场销售该药品的资格。该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其上市销售将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宜昌人福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着手安排非布司他片的生产上市。该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3-07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3-076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83,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83,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福医药”)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共计58.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2021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27名激励对象授予2,236.90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9日。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7834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08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2,231.1201万股。2021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15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8.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8.5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7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8.193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注:以上首次授予部分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7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7月17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共计58.3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剩余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3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6%,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数量。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7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8.35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管。

  (四)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变动前数据为截至2023年7月10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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