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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3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照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津贴由7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邵军、郭超、杨峰作为关联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的审议已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3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方剑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报”),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2年年报”)。经事后审查发现,2021年年报及2022年年报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2021年年报更正情况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由257,390,825.41调整为271,343,140.35,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39.23调整为46.78。

  2、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由0.62调整为0.61,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47.62调整为45.24。

  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14.08调整为13.97,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增加2.96个百分点调整为增加2.85个百分点。

  4、第四季度(10-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55,423,644.63调整为69,375,959.57。

  5、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由-2,231,572.18调整为629,779.46。

  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由2,861,351.64调整为0。

  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由9,252,193.39调整为23,204,508.33。

  8、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由34,006,576.60调整为20,054,261.66。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由0.62调整为0.61。

  二、2022年年报更正情况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1年由257,390,825.41调整为271,343,140.35,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13.39调整为7.56。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21年由0.62调整为0.61,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6.45调整为8.20。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由14.08调整为13.97,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由减少0.55个百分点调整为减少0.44个百分点。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21年金额由-2,231,572.18调整为629,779.46。

  5、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由2,861,351.64调整为0。

  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21年金额由9,252,193.39调整为23,204,508.33。

  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2021年金额由34,006,576.60调整为20,054,261.66。

  8、前五名客户销售额由46,852.07万元调整为47,781.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由15.02%调整为15.32%。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2年年报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版)》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投资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康德莱”)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

  ● 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德莱投资公司于2022年8月和11月与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签署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2811281E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办公12#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卢巧红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28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和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与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卢巧红持股40%,康德莱投资公司持股35%,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南昌康德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卢巧红、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担保形式提供借款1,240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康德莱投资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担保人卢巧红自愿以个人信用及资产向康德莱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担保人为卢巧红,自愿以个人信用及资产向康德莱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卢巧红目前任南昌康德莱董事长、总经理,持股40%;任江西伍鸿智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60%(注册资本500万元);任江西伍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股60%(注册资本200万元);任宜春康德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的股份(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董事会认为:康德莱投资公司向南昌康德莱提供财务资助是被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南昌康德莱作为康德莱的联营企业,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资金已得到及时回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资金已得到及时回收,该等财务资助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康德莱已归还所有财务资助款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北京康百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百世”)进行货物销售。北京康百世曾是康德莱德控股子公司,康德莱于2021年4月退出;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康德莱监事王莉(2023年2月离任)担任北京康百世董事。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康百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306667086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02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8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宝参南街15号院1号楼2层2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陈标持股70.5882%,陈康持股14.7059%,陈伟持股14.7059%。

  2020年(经审计)及2021年1-3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北京康百世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6.3.3第二款所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款所规定的“(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管理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北京康百世进行商品销售,均分别与关联人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

  至2023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和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3年7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及《上海康德莱

  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可转债预案”)以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论证分析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可转债预案及论证分析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可转债预案更正情况如下:

  1、合并利润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21年度由25,739.08调整为27,134.31。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21年度由0.62调整为0.61。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21年度由0.62调整为0.61。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度由14.08调整为13.97。

  二、论证分析报告更正情况如下: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由25,739.08万元调整为27,134.31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由14.08%调整为13.97%。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可转债预案及论证分析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造成影响。更正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正版)》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更正版)》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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