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子公司、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民生智能需向铁岭银行支付借款本金5,640万元及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的期间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33.35万元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且公司正在落实推进转让桑锐电子股权事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与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以下简称“铁岭银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铁岭银行于2023年5月4日向法院申请对桑锐电子、民生智能、孟繁鼎提起法律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及其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2)、《关于收到解除部分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了由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向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对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判决如下:“
(一)被告民生智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铁岭银行 5,640 万元借款本金并给付利息[截至2023年6月20日的利息271.06万元;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全部 5,640万元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二)原告铁岭银行对登记在被告民生智能名下坐落于调兵山市开发区的四处房产,坐落于晓南镇的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第一项借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原告铁岭银行对被告民生智能182笔2.21亿元的应收账款在第一项借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桑锐电子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桑锐电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民生智能追偿;
(五)被告孟繁鼎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孟繁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民生智能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3.35万元(原告已预交),待本判决生效后退还给原告铁岭银行。由被告民生智能负担33.35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缴纳依法强制执行)。保全费5,000 元,由民生智能、桑锐电子、孟繁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且公司正在落实推进转让桑锐电子股权事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桑锐电子股权受让方红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6日和6月30日向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713.20万元和代偿公司对桑锐电子财务资助款1,000.00万元(该笔代偿完成后,公司对桑锐电子财务资助款本息余额为4,410.64万元),公司当前正积极推进办理桑锐电子股权变更的相关事宜,将尽快通过整体剥离的方式彻底摆脱桑锐电子经营拖累,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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