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5、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