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1日 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4,781,4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不含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54.5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0,109,9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2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4,671,4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26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54,780,0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15,096,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12%。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54,769,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票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票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滕晓峰律师、邢笃鲲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及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回购的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97,108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2023-049、2023-050、2023-052、2023-058号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6,952,941股减少至1,023,855,833股,注册资本将由1,026,952,941元减少至1,023,855,833元。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宁、宋翔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联系传真:0535-6723172
联系邮箱:zqb@jereh.com
邮政编码:264003
4.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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