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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卫星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田天胜先生、监事会主席杨立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有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7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9%)的股东李卫星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9%;

  2、 持有公司股份3,920,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的监事会主席杨立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4%;

  3、 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董事、副总经理田天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5%。

  若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前述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卫星女士,监事会主席杨立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田天胜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表中杨立望、田天胜持股总数包括高管锁定股及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卫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时,本人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立望、田天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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