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8号),核准公司通过设立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核准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前述批复,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2023年7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现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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