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3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朱睿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以上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增补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张博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提名陈闽玉女士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推荐朱睿先生为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睿,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14年2月,获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审计纪检部职员、审计稽查部总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务。2017年6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化集团农业事业部纪检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先正达集团中国纪检审计合规高级总监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并自2023年3月起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朱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闽玉,女,1975年1月出生。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审计三部审计员,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审计三部审计员,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青海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部预算员,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债券管理部副部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副部长、兼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部长、兼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部长、兼财务部副部长,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部长、兼财务部部长,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融资管理部部长、兼财务部部长,青海润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闽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3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冯明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贠红卫先生推荐,建议会议选举陈胜男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简历见附件) 。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胜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包庆山先生、王盆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冯明伟先生、董事高健先生、独立董事王孝峰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各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提名陈胜男女士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拟提名卫俊先生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拟提名王凌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陈胜男,女,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钾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钾肥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化肥进口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4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25日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陈胜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卫 俊,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海山轴承厂主管会计,从事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青海中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共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委员、青海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党支部书记、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青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校外实践导师、青海创安集团外部董事、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卫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 凌,女,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为中化集团旗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银行部、信托业务部职员。2003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税务会计部部门经理、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部总经理、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23年3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起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王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包庆山,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合成氨、尿素项目副经理、PVC项目副经理,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一车间主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厂厂长、党委书记,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2日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
包庆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盆存,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部长、企划部部长,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先后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战略规划部经理,兼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任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其间:2022年4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2年6月至今任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盆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西南证券收益凭证汇泓多资产 2023005 期(人民币5,000万元)、华泰如意宝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最短6个月、可提前32天申请赎回,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3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闲置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西南证券收益凭证汇泓多资产 2023005 期
产品名称:西南证券收益凭证汇泓多资产 2023005 期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风险评级:R2
业绩比较基准(年化):0.2%-50%
产品起息日:2023年7月11日
产品购买期限::最短6个月,可提前32天申请赎回
公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2、华泰如意宝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华泰如意宝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35%-4.35%
产品起息日:2023年7月13日
产品购买期限:3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依法发行的各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债券逆回购、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债券型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保险资管产品、收益凭证、场外期权等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本计划投资的各类资管产品仅限于投资各类标准化资产。
(二)风险控制分析
1、 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认购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八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包庆山先生、王盆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签署:
王建玲 吴立新 洪 乐 何 萍 卫 俊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