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3-37号
公司股东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新玉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7号),公司股东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新玉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9.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1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银叶新玉优选2期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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