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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7月11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现将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交易的标的为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优际”)的控股权。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拟收购宝优际的控股权,主要交易对方为王勤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道华、黄海燕、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友为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友为新”)等。截至目前,王勤、谢道华、黄海燕、宁波友为新分别持有宝优际5.0000%、51.9140%、4.4862%、3.1997%的股权。主要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王勤

  身份证号码:34011119720828****

  2、谢道华

  身份证号码:34011119480925****

  3、黄海燕

  身份证号码:34022219731112****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友为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王勤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及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1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130,884,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9%。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5.29%减少至

  23.29%,权益变动比例为2%。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振华先生、陈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仍然按与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条款放弃部分决权,除此之外的股份及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实施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四)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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