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Zhen Partners I (HK)Limited(以下简称“真格基金Ⅰ”)持有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544,05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真格基金I因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3,699,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8,973,147股,真格基金I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真格基金I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2日,真格基金I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的持股数据为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前的数据。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真格基金I的一致行动人Zhen Partners IV (HK) Limited已于2023年3月17日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0.33%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en Partners IV (HK) Limited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至收到告知函日,真格基金I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
2、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真格基金I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当前持股数量”和“当前持股比例”数据已考虑转增股本的影响。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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