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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3-02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写字楼29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9,565,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20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6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42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363,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6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4246%。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591,1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8%;

  反对2,974,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8,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041%;

  反对2,97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5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昌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吴浩、康炜宸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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