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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持有公司股份84,074,598股,占公司总股本7.0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发来的《关于减持东岳硅材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减持时间已过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股东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东岳硅材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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