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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本次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到期还款日为2023年9月17日。

  2023年6月1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7月13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曾明柳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曾明柳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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