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2.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00万元到3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7,315.35万元到40,815.35万元,同比减少53.83%到58.88%。
3.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00万元到3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8,289.74万元到22,289.74万元,同比减少37.11%到45.2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00万元到3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7,315.35万元到40,815.35万元,同比减少53.83%到58.88%。
2.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00万元到3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8,289.74万元到22,289.74万元,同比减少37.11%到45.2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315.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289.74万元;每股收益0.33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水电项目来水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上年同期,公司减持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取得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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