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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南京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南京证券将自2023年7月1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3年7月1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南京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南京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南京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南京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南京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南京证券客服电话:95386

  南京证券网址:www.nj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德邦

  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7月14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指ETF,基金代码:159858)、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ETF,基金代码:159780)、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医疗产业ETF,基金代码:159877)、南方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龙头ETF,基金代码:159896)、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在线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28)、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交运ETF,基金代码:159662)、南方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消费ETF,基金代码:159689)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两种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不一定完全相同,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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