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暨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持有公司254,696,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5%,目前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均处于轮候冻结状态。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将相关冻结原因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关联方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地产”)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就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勤诚达誉府项目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Z442008040GDZC202000005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编号为HTZ442008040GDZC202000007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唯之能源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勤诚达地产在其他银行的融资贷款出现逾期,故建行深圳分行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出于资产保全的目的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166,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8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涉诉金额为1,105,759,919.04元。
2. 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关联方深圳市瑞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恒实业”)于2021年11月9日与深圳市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勤诚达宝安大二期项目分别签订了协议编号为宝安诚达合伙(转让)第0311号的《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为宝安诚达合伙(转让)第0311号的《对赌协议》(勤诚达集团未实现“宝安大二期项目一期于 2023 年 4 月底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承诺),唯之能源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瑞恒实业未达成对赌条款,故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标记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33,303,786股无限售流通股,申请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标记及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标记和冻结,涉诉金额为523,834,583.33元。
3.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关联方深圳市港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地实业”)于2022年7月27日与建行深圳分行就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勤诚达云邸项目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Z442008040GDZC2022N002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唯之能源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港地实业的关联公司勤诚达地产在其他银行的融资贷款出现逾期,故建行深圳分行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出于资产保全的目的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唯之能源持有的亿晶光电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涉诉金额为1,107,162,068.9元。
经了解,勤诚达集团将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贷款展期、出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申请政府纾困基金等方式,积极化解相关债务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控制权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大股东关联方的债务纠纷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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