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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各位监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睿信息”)因发展上海松江的腾讯长三角人工智能先进计算中心及生态产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上海数据中心项目”)业务的需要,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IDC机房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租赁本金为22,568.12万元,租赁期限为78个月。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珑睿信息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珑睿信息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拟按对珑睿信息的穿透持股比例,为珑睿信息与招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49.90%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保证合同终止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以孰早者为准。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顾炯

  注册资本:155,555.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机电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大数据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信设备、安防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机电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在有限合伙基金GLP THOR FUND I, L.P.(以下简称“平台基金”)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ongRui Limited(以下简称“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普洛斯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方简称为“普洛斯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50.1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通过设立多层全资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有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珑信息”)100%股权。

  普珑信息持有八赫兹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合伙企业份额,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38%股权;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9.62%股权;八赫兹创意设计(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世纪七道智慧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合伙企业份额。穿透计算后,上海普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

  综上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平台基金49.90%的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100%的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3,500,080,425.93元,负债总额为1,041,987,707.01元,净资产为2,458,092,718.92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8,083,700.16元,利润总额为-120,229,861.40元,净利润为-120,229,861.40元。无重大或有事项。(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珑睿信息的资产总额为3,470,841,108.34元,负债总额为947,255,008.47元,净资产为2,523,586,099.87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9,056,514.72元,利润总额为-10,491,630.08元,净利润为-10,491,630.08元。无重大或有事项。(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经查询,珑睿信息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本金:225,681,200.00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78个月,自起租日起算;宽限期:18个月,自每批次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算;

  5、租金支付方式:不等额,每半年支付一次;

  6、租前息支付方式:期末,每半年支付一次;

  7、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出租人有权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融资租赁业务登记系统”中将本合同及其租赁物进行登记公示,也有权在租赁物上采取适当的方式表明租赁物所有权和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义务维护租赁物标示的清晰和完整。

  8、租赁物期满处理: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由承租人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壹元整(¥1.00))进行留购。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者担保合同终止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以孰早者为准;若上海数据中心项目上电收费机柜数达到一定上架率且经客户确认,则无论主合同是否终止,担保合同自动终止,公司不再承担担保合同终止日之后因主合同产生的任何担保责任;

  3、担保金额:租赁本金为不超过112,614,918.80元;

  4、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的49.90%,包括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首期租金、风险保证金、留购名义货价、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2)出租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49.90%(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风险代理费、保全费用、诉讼保全担保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的49.90%;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平台基金50.10%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将按照50.10%的比例承担主合同项下50.10%债务的担保;考虑到公司通过持有平台基金49.90%的权益份额而间接持有珑睿信息的股权权益,受限于该间接持股安排及相关主体就权利义务的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就被担保方的股权收益分配可能会不足49.90%,即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可能提供了高于其实际持有权益的担保比例;

  6、珑睿信息未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已有担保进展

  就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公司于2022年3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珑睿信息提供不超过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普珑信息提供合计不超过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银行存款保证金担保。公司于2022年12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的议案》:确认了公司为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的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的签署,珑睿信息和普珑信息未就前述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且对珑睿信息的担保金额从160,000万元调整至30,000万元。具体详见《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与珑睿信息2022年5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中39,858万元的订单金额向珑睿信息提供相应的融资金额,期限为6年。公司于2022年6月就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49.90%的债务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珑睿信息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余额为19,889.142万元。

  2021年7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向普珑信息提供了金额为400,000万元、为期5年的并购银团贷款(以下简称“并购贷款”),并签署了并购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于2022年6月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并购贷款的49.9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于2022年12月签署了《质押合同》以提供银行保证金质押,在一定商业条件下有可能需进一步提供保证金。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普珑信息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余额为197,604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数据中心行业前景较好,符合公司的扎根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100%的股权。公司同意为珑睿信息提供担保,系考虑到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有平台基金50.10%权益份额的普洛斯方按照50.10%的比例承担相关债务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珑睿信息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经过业务分析和财务测算,认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珑睿信息本次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珑睿公司持有平台基金49.90%权益份额,平台基金间接持有珑睿信息100%的股权。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为珑睿信息提供49.90%比例的担保,同时,持有平台基金50.10%合伙权益的普洛斯方按照50.10%的比例提供相关债务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08,000,0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40,765,433.3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1%。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3,499,513.38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34,5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74,931,42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本次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3,853,380,352.1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拟增加向关联方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交易金额,预计2023年增加向腾讯科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增加预计。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丹

  注册资本:22,000万美元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腾讯科技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就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增加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商业模式。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子公司世纪珑腾拟增加向关联方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交易金额系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审议,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方2023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至7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7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7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郦冰洁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bingjie_li@sjhuat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位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铭、李纳川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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