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8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主要内容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信息披露方面
你公司部分购买商品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你公司子公司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志美源)通过和信达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代理进口,从Gym Consulting,LLC采购立体爬行屋、儿童玩具车等进口教具;你公司子公司天津美志美源与美博朗斯(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协议书,从Gym Consulting,LLC采购拉伸猴产品。Gym Consulting,LLC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2019年度、2020年度的采购额(不含税)合计分别为509.73万元和377.26万元。
上述购买商品关联交易的采购金额均达到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标准,且均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你公司均未履行。
上述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方面
1.你公司制作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信息不全,未按公司章程载明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且未在会议记录中记载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2.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和会议底稿中,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俊君对议案二、议案三回避表决,但表决票情况与决议内容不一致。
上述第1项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述第2项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决定》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大连监管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5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仍在逐步恢复中,社会消费能力持续下降,美吉姆中心前期积累的经营压力集中释放,一方面,面临商业综合体经营变化、加盟商资金压力、人员流失等经营困难,部分美吉姆中心运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也影响了早教行业市场的发展。
1、受美吉姆各中心阶段性、永久性闭店影响,截至2023年6月30日,美吉姆签约早教中心数量较去年同期净减少109家,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
2、2023年1-6月早教市场需求下降,全国各地美吉姆中心现金流紧张,经营压力以及付现压力巨大,进而导致支付权益金及特许经营授权费延期,公司回款情况欠佳,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期初增加,应收账款账龄较期初有所增长。按照一致性及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
3、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财务团队在年中对公司通过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杰姆”)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及无形资产进行重新测评,对天津美杰姆商誉相关资产组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为6,300万元。后续公司将加强对减值迹象的研判,并于每个报告期期末对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进行合理客观估计,持续关注相关资产组的减值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