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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