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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减持至4.99996%,其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7月14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收到股东中国信达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7月14日收市,中国信达持有公司109,33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46,403股,持股数量降至109,335,000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6%,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股票代码:600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信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5.46501%下降至4.99996%,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4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746,403股,持股数量降至109,335,000股,持股比例降至总股本的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第四节所述减持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中国动力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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