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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理商业用房贷款 两家银行被监管部门开罚单

  本报记者 杨 洁

  近日,两家银行因违规办理商业用房假按揭、假首付贷款、零首付贷款行为被监管部门开罚单。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7月1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股份制银行萍乡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假按揭、假首付贷款的违法行为,被萍乡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同日,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批;违规发放零首付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黔南银保监分局对当地某农商行作出50万元罚款的处罚。

  “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购买各类型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一般而言,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且需要在商业用房竣工之后发放。与一般的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商业用房贷款风险更高,因此适用相对较高的首付比例和放款条件。”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表示。

  “由于商业用房交易总量占比小,因此相关的假按揭、假首付贷款案例也相对较少,但此类现象依然对楼市有较大的危害性。”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商业用房大致有两类购房需求,一是商住类用途,商业产证但用于居住,对这类的购买群体的影响和住宅类似,会导致购房门槛降低,但实际上零首付贷款购房后期要支出的利息和月供则会增多,此类期限错配,存在潜在流动性风险。二是纯投资性商业,通过零首付贷款、假首付贷款导致大量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将会放大按揭贷款风险,容易导致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上升。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若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贷款,这就会直接导致相关按揭贷款过早流入楼市,若预售资金(包括按揭贷款)监管不严,出现开发商转移预售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将不利于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

  董希淼认为,对银行来说,出现假首付贷款、假按揭情况,将可能增加商业用房贷款风险,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可能放大企业杠杆,增加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有助于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依法合规发展业务,更有效防控信用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事实上,今年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发布提示。例如,浙江银保监局5月份发布提示称,消费者要高度警惕,谨慎防范“零首付购房”陷阱,依法合规申贷。

  谈及后续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张波表示,一方面,购房者要增强资金安全意识。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资金业务,不听信不合法的所谓代理机构,同时根据自身能力合理借贷,建立起合法贷款内心意识,抵制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强化内控,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审核借款人资质,避免产生违规借贷,并做好贷后资金的流向监管,确保贷款不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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