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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春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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