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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芯科技”或“公司”)股东宁波麒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麒越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嘉信佳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信佳禾”)、孙力生、杨志瑛(麒越基金、嘉信佳禾、孙力生、杨志瑛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143,54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15.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4.10%。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麒越基金、嘉信佳禾、孙力生、杨志瑛出具的《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达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仅麒越基金和嘉信佳禾进行减持,孙力生和杨志瑛本次不减持。

  4、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国芯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持有股份。

  5、国芯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根据转增股数总额不变原则,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73,812股后股本数238,226,18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2978股,合计转增95,999,913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35,999,913股,故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多于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6、本公告中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7、本公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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