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7月15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两则关于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截至目前,今年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接近2022年全年注销数量的九成。同时,今年以来,私募行业“扶优限劣”政策也持续升级。
受访专家表示,“伪、劣、乱”私募不断出清,有利于私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私募机构应及时了解并执行监管、自律规则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
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
持续出清
中基协公告显示,7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和12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上述情形已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基协同时表示,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稳步发展。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份,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1万亿元左右。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及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也在持续出清。纵观近年数据,2018年至2022年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分别为772家、1072家、1057家、1230家、2217家。今年以来,“伪私募”“乱私募”的出清力度进一步加大。据中基协官网“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截至7月16日记者发稿,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共1959家,接近2022年全年注销数量的九成,其中,“协会注销”类型为1594家。
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齐梦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伪、劣、乱’私募出清有利于私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提升私募业市场公信力;二是有利于引导私募业从业者合规经营;三是有利于规范运作的私募公司发展,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伪、劣、乱’私募不断出清成为监管常态,将从根本上提振私募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行业“扶优限劣”
成监管常态
行业“扶优限劣”政策也持续升级。为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畅通投资者服务渠道,中基协于7月14日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到,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瀚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指引》有利于加速失联私募管理人的注销流程,引导高净值投资者投向稳健合规的管理人,进而促进私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新规相继出台。
此前,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时提到,《条例》明确市场化退出机制。为构建“进出有序”的行业生态,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相关情形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登记并予以公示;私募基金无法正常运作、终止的,由专业机构行使更换私募基金管理人、修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组织基金清算等职权。
谈及在行业“扶优限劣”态势持续升级的背景下,私募机构应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许瀚表示,“私募机构应及时了解并执行监管、自律规则的新要求,切实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信义义务。”
“私募机构应该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在进行全面合规排查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整改,以顺应行业‘扶优限劣’的监管常态。”齐梦林表示,私募机构的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私募机构共同维护全行业的市场公信力,主动提升自身的合规经营水平,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其次,私募机构应聚焦经营流程管控,加强在投、融、管、退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投入,避免“空转”;第三,要强化私募基金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学习,结合私募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合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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