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2023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46号),指出关注到公司拟将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长的事项,要求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并评估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延期的合理性,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履行回购义务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针对上述监管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落实并回复,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充分。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23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对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8.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明细表、每股收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专项审核意见》,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专项审核意见》。

  (九)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客观、审慎评估,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 《关于制定〈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关于召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梁文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具体方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它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7.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8.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措施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明细表、每股收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九)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客观、审慎评估,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 《关于制定〈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管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597,15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7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0,597,152.83元,系暂未支付用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金额所致,该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进行支付。

  注2: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为128,242,105.06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89,842,623.58元系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以及理财余额9,842,623.58元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5,402,847.17元低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53,212,4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调整于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2.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82,266.51元。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26日出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046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842,623.58元(包含累积形成的投资收益部分)。

  2、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2022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3月,截至2023年3月31日,项目已结项。项目建成后将优化研发环境、整合研发条件、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及优秀研发人才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对行业相关技术课题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在保证公司生产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的项目,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1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402,847.17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0,071,768.50元,结余募集资金128,242,105.0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37.13%。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使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即“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公共安全事件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公共安全事件防控措施,项目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由于施工人员的流动受限及日常的防疫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此外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报建、审批等环节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2、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目前按照投资计划继续开展中。但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限定于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等资本性支出,而该类资本性支出均需履行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程序,从而影响了募集资金的前期使用进度。同时,考虑到国际环境对我国5G行业的芯片供应、技术支持、设备采购及市场前景等方面存在不利影响,并综合考虑近年公共安全事件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公司主动放缓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

  综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以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

  (二)已结项募投项目期后预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与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家庭网络通信终端设备扩产项目以及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根据测算,家庭网络通信终端设备扩产项目达产当年将实现营业收入147,000.00万元,贡献净利润7,187.43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也称“内含报酬率”)为25.63%,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72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达产当年将实现营业收入63,050.00万元,贡献净利润2,963.41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也称“内含报酬率”)为15.40%,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46年,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尚未达产,故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注2: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根据测算,本项目达产当年将实现营业收入99,306.00万元,贡献净利润6,530.26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也称“内含报酬率”)为21.46%,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70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尚未达产,故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日

  至2023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已于2023年7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7月31日17时或之前将以下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zqb@unionman.com.cn(出席现场会议是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邮编:516025;

  联系电话:0752-5795189;

  邮箱:jlzqb@unionman.com.cn 。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