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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结合目前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达华”)100%股权以26,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NUEVA CO.LTD。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保证金人民币 1.4 亿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方:NUEVA CO.LTD

  乙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海口芯悦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甲方应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2.6亿元(人民币)。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股权款支付,乙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保证金:各方约定2023 年7月18日前,丙方代甲方向乙方支付1.4亿元(大写: 壹亿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美元、港币)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

  (2)在协议约定时间内,甲方每支付一笔费用,乙方向丙方退还等额的保证金。

  (3)上述股保证金款项由交易对手方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

  (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协议约定的保证金人民币 1.4亿元。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加快收回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将敦促交易对方按约定履行付款承诺,切实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可能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内容提示:

  1、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对应等值外汇,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2、公司于2023 年7 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投资金额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对应等值外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方式

  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交易期限: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7 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完善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同时加强操作人员的制度学习,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3、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业务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等波动出现的外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因经营管理需求,规避汇率、利率等变动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编制《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8月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9:15—2023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拟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述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证券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原《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对应等值外汇,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8月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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