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体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由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共计67.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79.86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2,419,000股的比例为0.60%,涉及人员为75人。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0,166,17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6月28日,安徽竟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竟会验字[2023]第0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17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本表中“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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