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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民生证券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王虎先生和魏雄海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由于魏雄海先生的工作变动,故民生证券决定委派廖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魏雄海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虎先生和廖禹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本次变更不影响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魏雄海先生 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简历

  廖禹先生,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团队负责人,保荐代表人,立项委员,内核委员。

  200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负责并主导大族激光、兴森科技、景旺电子、王子新材、青青稞酒、京泉华科技、博杰股份、科瑞思、智立方等IPO项目,主持或参与了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云铝股份公开增发项目、东方海洋非公开发行项目、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兴蓉投资再融资项目等,并参与部门内主要项目的上市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杰先生、陈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核,邹杰先生、陈龙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简历

  (1)邹杰

  邹杰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996年1月至1997年6月任鸿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助理测试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市显力电子厂测试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14年3月任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测试部副经理;2014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邹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邹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邹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杰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 陈龙

  陈龙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ICT高级测试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事业部高级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事业部高级经理、监事;2018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龙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陈龙先生的辞职函,陈龙先生因个人原因及工作安排申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陈龙先生辞去监事后,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日,陈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陈龙先生辞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首发时所作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陈龙先生任职期间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会议选举匡常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简历

  匡常花女士,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昆山良瑞电子有限公司ICT CAF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ICT CAF工程师;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ICT CAF主管;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项目工程助理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匡常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匡常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匡常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匡常花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邹杰先生、陈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邹杰先生、陈龙先生的简历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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