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冰
7月1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更新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新增5家聚合支付服务商完成备案。
业界普遍认为,备案工作是协会组织开展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协会和监管部门完整准确了解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发展情况。
478家聚合支付类型机构完成备案
所谓“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管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其业务类型涵盖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多种业务类型。
具体来看,新增5家完成备案的聚合支付机构名单包括: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南京海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闪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众联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余渝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8日,已有19219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通过备案。其中,聚合支付类型机构仅有478家完成备案。
在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中,最贴近C端体验的聚合支付机构的备案情况一直颇受业界关注。聚合支付机构主要是融合多个支付渠道、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传输服务的收单外包机构,既能满足商户需求,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2023年5月22日,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聚合支付机构备案有条不紊地进行。从已经备案的名单来看,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逐渐减少,存量和新增机构主要是知名的聚合支付服务商,这传递了协会‘因势利导、应备尽备’的态度和信号。”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目前成功备案的聚合支付机构的业务覆盖面较广,涉及线上、线下服务商。
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不断加强
为了规范管理收单外包市场,2020年8月份,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正式启动备案制。今年5月22日,协会发布《意见》明确,2023年6月底前各收单机构完成自查,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期落实《意见》要求,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存档备查;2023年9月30日前,收单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整体备案完成比例应达到90%以上;《意见》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100%完成备案。
为强化对外包市场的自律管理,协会后续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外包机构完成自查整改,收单机构完成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第二,自律检查阶段:2023年7月份开始;第三,自律约束阶段:检查工作结束后;第四,持续巩固阶段。通过明确后续工作安排,引导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等市场主体的预期,压实落实《意见》的主体责任,促进有效落实。
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支付机构、商业银行应坚持“谁的外包机构谁负责原则”,按时完成合作外包机构信息登记工作,扎实推动外包机构主动有序申请备案,主动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收单机构应根据自身能力水平选择合适数量的收单外包机构开展合作。对外包业务管理失范、违规严重、整改不到位的收单机构,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自律约束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事实上,留给外包机构备案的时间已然不多,未能成功备案的外包服务机构,后续将无法与支付机构开展收单外包服务。”在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看来,备案是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也是行业的基本要求。无法完成备案的机构在经营上将难以存续,由此会逐渐退出市场,收单外包市场的秩序得以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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