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8,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虎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为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千万元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949号虎峰大厦
法定代表人:熊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土地复垦、整治;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二类、三类(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书为准);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石漠化治理;喀斯特灌木护坡技术应用及推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香根草种植及技术推广;废地荒山复垦开垦;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土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市政照明;仿古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养护;物业管理、仪器维修;文化用品。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虎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2022年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0万元
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条款下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虎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虎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94,092.9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99%。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0.74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96,758.11万元调整为95,316.65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2年3月28日,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3月2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13,804,1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07元/股调整为10.74元/股。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实施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3,804,1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150,075.96元。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勘设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7月1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0.74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0.74元/股-0.163元/股=10.58元/股(向上取整两位小数)。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316.65万元。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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